2009年06月29日 制定
2020年03月18日 三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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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宗旨: |
鑒於醫學發展日新月異,網路資源日益發達,為推動實證醫學,整合相關資源,使臨床醫療人員能更有效應用實證醫學以提升自我,充實新知及改善臨床照護品質,特設置「實證醫學中心」(以下簡稱本中心),並制定組織章程,使之運作有所規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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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本中心任務:
2.1 |
實證醫學教育訓練及活動之策劃與推動。 |
2.2 |
住院醫師、(實)見習醫師實證醫學實務訓練。 |
2.3 |
培育各科實證醫學種子教師,輔助各科部實證醫學團隊運作。 |
2.4 |
整合全院實證醫學資源,落實實證醫學於臨床之應用。 |
2.5 |
實證醫學成果彙編及發表獎勵事宜。 |
2.6 |
建置實證醫學交流與學習網站。 |
2.7 |
審查及提報實證醫學中心年度相關預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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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
組織架構:
3.1 |
本中心隸屬於教學研究部,設置主任委員一名,綜理規劃本中心業務;設置委員若干名以共同推動實證醫學與圖書館資源運用;並設置執行秘書一名,由圖書館人員擔任,協助相關業務執行。 |
3.2 |
各委員任期二年,期滿得續聘,中途任命者,至該任期屆滿為止,委員若因職務異動或離職,由主任委員依實際需要重新改選或指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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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|
會議召開:
4.1 |
本中心每半年定期召開會議,必要時可提請召開臨時會議,由主任委員召集並擔任主席。 |
4.2 |
會議必須有過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始得開會,表決以出席委員之多數同意為準。 |
4.3 |
會議記錄應妥善保存,會議相關資料至少保存三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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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|
本組織章程經 院長核准後公告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 |